2017年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7年西宁公积金条取条件,2017年西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法规,西宁提取公积金流程,2017年西宁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1、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2、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购房: 1、网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集资房建房协议书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2、首付款收据、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售房单位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5、若支取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西宁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西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提出申请: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并提交办理材料。 步骤二: 办理手续:职工持《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所需证明材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中心审核后,打印《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签章。 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受托银行凭审核后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提取时间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