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2017年武汉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7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武汉公积金缴存基数2017。 一、二手房为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 1、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2、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3、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二、二手房为二套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 1、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2、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3、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1、购二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将还贷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这一全国通行的标准。 还贷能力系数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同时,调整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倍数法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缴存时间 调整前系数 调整后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0.5 12<缴存时间≤24(月) 1 0.8 24<缴存时间≤36(月) 1.2 1 36<缴存时间≤60(月) 1.5 1.2 缴存时间>60(月) 2 1.5
2016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该政策出台之后,不少网友纷纷询问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武汉市公积金政策变动较多,很多网友表示已经不太清楚现在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到底是什么,所以今天搜狐焦点就特意为大家梳理一下武汉市公积金现行的贷款政策。 http://www.cdwz8.com 首先必须先说武汉公积金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 武汉市公积金“认房又认贷”:“认房”是认家庭成员(父母和未满18岁的子女)名下现有房产情况,“认贷”是指认家庭成员名下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算首套。 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小于144㎡ 的房产,再申请公积金算二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大于144㎡ 的房产,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要申请贷款,可贷额度当然非常重要,那该怎么计算呢?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必须缴纳六个月以上,具体的贷款额度,受到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家可以根据以下两种计算公式,来详细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1、按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2、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两个公式计算后,取较低的数值即为实际可贷额度。所以下面说到的不论首套还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考虑实际可贷额度。对于那些刚参加工作,缴存时间不长,或者曾经提取过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多的职工来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会受到影响。 那么,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的政策现在是什么呢? 为更好地满足公积金贷款职工多样化的还款需求,武汉公积金中心推出贷款期限变更服务,贷款职工可以根据自身还贷能力申请变更贷款期限,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只要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的,即可根据家庭的经济收入增加,在不提前还贷的情况下,通过缩短贷款期限的方式,提高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金额。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日至变更后的到期日)缩短至5年(含5年)以内时,剩余贷款执行贷款期限变更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5年(含5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还可为贷款职工节省利息支出。 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办理手续简易,只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或公积金贷款银行所属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即可。贷款职工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贷款期限变更业务,每年除了元月份外,其他时间均可正常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