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1倍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通知,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 从昨天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 与此同时,昨天,还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0个百分点,由4.90%下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45%下调至4.20%。
据了解,2012年6月8日(含6月8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2年6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明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利率上浮后,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从3.50%调整为3.8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05%调整为4.46%。
据测算,以公积金贷款80万元、贷款年限20年为例计算,调整以后购房者月供将增加约172元,20年总计多还利息约4.15万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还明确,凡是今年11月8日(含11月8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按新规利率执行;11月8日前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的,其贷款利率按调整前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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