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贷款额度
款条件?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相关文章推荐一:合肥公贷申报细则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相关文章推荐四: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相关文章推荐五:合肥公贷新政实施个多月 贷款额度有哪些调整?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相关文章推荐六:合肥公贷新政实施个多月 贷款额度有哪些调整?
7月1日合肥市实施限贷新政后,银行对二套房贷款首付有所提高,不过二套房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变化,依旧是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也是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手房房龄也会影响首付比例,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
如果是二手房贷款,需要提供过户前及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还需载明竣工年限。若提供老版本房产证,还需提供对应的土地证。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变动从5月1日开始,合肥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下调,最高不得超过12%,很多人一个月公积金就要少几百乃至上千块,这必然会影响公积金贷款。此次**的申请细则上明确表示,如因年龄、工作变动等原因停缴或公积金缴存比例下调,造成贷款额度变动,实际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委贷通知为准。
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 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报变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相关文章推荐七:合肥公贷取消轮候制 最快一月拿贷款 据了解,合肥市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积金贷款轮候制。不过,来自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文件显示,因存贷比逐渐回归正常值,贷款轮候制已全面取消。今年以来,合肥市本级已向7028个职工家庭发放贷款23.14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67.85%、85.34%。 根据取消后的规定,只要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流程,而在房屋抵押登记落实后5个工作日内贷款即可到位。合肥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房屋抵押登记快则10个工作日,慢则15-20个工作日。如此计算,目前合肥购房者最快有可能在一个月左右拿到贷款,相比以往动辄需要数月时间缩短不少。 不过,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审批及放款较快,手续齐全顺利的话,一般半个多月可拿到贷款,成为一些亟需贷款购房者的首选。
1 放宽贷款条件:申请所需的缴存时间由原先的1年调整为6个月。 2 降低首付比例:自4月27日起,首套首付由30%调整为20%;还清贷款的再次申请首付由原先的60%调整为30%。 3 提高贷款额度:自7月1日起,单方缴存的提高至45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55万元。 4 异地贷款业务开通: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城市、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合肥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在本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合肥市缴存职工可按上述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向购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5 调整租赁提取政策: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或单身职工在合肥市内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住公租房或商品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或本人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取消原先租商品房需提供租赁纳税发票、备案登记证明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