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贷款额度
款条件? 根据通知,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本次政策调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贷款申请或已完成网签的,仍按调整前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北京公积金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与此同时,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从此前的“只认房”升级成“认房又认贷”,只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根据通知,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北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此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均为不低于20%。新政策出台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据了解,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9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准执行。若遇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7日起公积金贷款将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今后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贷到最高120万元。 《通知》指出,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另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针对首付款比例,《通知》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主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9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4]382号)标准执行。若遇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一: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通知》指出,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另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针对首付款比例,《通知》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主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9月30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4]382号)标准执行。若遇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二:北京住房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所谓的“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在首付比例方面,《通知》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此次调整的焦点还包括: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鼓励户籍在北京市城六区的借款申请人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等。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北京当前政策的亮点在于,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和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类似做法,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在关于首付比例方面,包括经适房、共有产权住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以及首套和二套房等,适用了不同的首付比例。类似规定或也是近期包括共有产权住房等交易增加,所以政策层面需要积极给予规范,这样也是为了便利具体业务的操作。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另一个原则是取消与住房消费无关的提取,例如为了遏制以大病等方式造假骗提,原则上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当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并发布的《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明确表示,规范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时对违规提取的处罚措施给出了说明。 北京公积金新政将于9月17日正式实施。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三:下周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跟缴存年限挂钩 《通知》规定,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为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对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四:北京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记者吴为)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实施新政。从下周一起网签的购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将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同时,今后公积金贷款将与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 购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不低于35% 按照新政规定,首付款比例有所调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更改了“二套房”购房及贷款政策,变成 “认房又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在京名下住房,“贷”指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即借款申请人如果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北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在北京,作为“二套房”的情况包括,在北京市仅有一套住房;全国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如果在北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北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则不予贷款。 缴存年限不够1年按1整年计算 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总的来看,如果“认房又认贷”后被判定为“二套房”,相比过去将面临贷款额度下降、首付比提高。 此外,在公积金贷款方面,过去贷款额度最高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并不会影响额度的多少;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即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 计算缴存年限时,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 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 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不超65周岁 此外,新政对户籍在城六区的购房家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120万元的基础上可上浮10万元、20万元。 此前,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而今则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五:北京公积金政策迎重大调整 去杠杆蔓延至普通置业者 此次新政的“贷款额度挂钩缴存年限”可谓全国首例,业内人士认为,新政重心定义“刚需”,“毕业即卖房”被排除在刚需以外。基于北京楼市的代表性,公积金新政可能被其他线城市所借鉴。在目前商贷紧缩的状态下,公积金同样收紧,不仅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还可能影响到换房链条中的改善市场。公积金政策的收紧,意味着楼市去杠杆已经从开发商蔓延到普通购房置业者。 贷款额度首次与缴存年限挂钩 和商贷一样“认房又认贷” 以前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20万元,缴存时间的长短不会影响额度。新政则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017年北京“317”新政中,商贷已经实施了“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只“认房”,这次新政将公积金贷款也变成了“认房又认贷”,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新政在首付比例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此外,过去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新政则调整为不得超过65周岁。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60%的标准, 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 或被其他城市所借鉴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认为,此次北京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会进一步减弱需求。在二手房交易中使用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组合贷的方式占多。公积金贷款尽管额度有限,但其利率较低,能够帮助购房者减轻贷款压力,这是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意。在目前商业信贷保持紧缩的状态下,消费者本身的购买力就受到制约。公积金政策调整不仅影响低总价刚需市场,还会对换房链条“釜底抽薪”影响中高端改善市场。由此估计,四季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北京公积金占交易比例不高、平均在20%左右,但这个政策影响下预计起码一半需求将只能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全款,这个政策对刚需影响非常大,特别是年轻人,当下北京市场平均购房年龄在28左右,按照新政贷款只能50万左右。本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就很少,按照这个政策,公积金将基本离开刚需。而从认房又认贷看公积金政策全面收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表示,北京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说明房地产政策管控依然是比较严厉的,尤其是结合公积金贷款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对收紧的政策内容。总体上看,北京当前政策的亮点在于,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和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类似做法,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 贝壳研究院Real Data 数据库显示,上半年3、4、5月份二手房市场成交量有所复苏,但仍处于适度水平。6、7、8月二手房成交持续回落,三个月累计下跌46.2%。房价自调控以来一直处于平稳的阶段。新增房源和客源以及带看客源量均不断下滑,市场整体表现较为低迷。 (责任编辑:DF381)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六:北京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查阅新政获悉,公积金贷款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此外,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从此前的“只认房”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只要在银行征信系统中有过贷款记录,均被认定为二套。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套房”的情况包括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全国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有1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如果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的,则不予贷款。 《通知》表示,要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至14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至13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新政**之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在风险管控方面,新政对贷款年限、月还款额、担保方式进行了调整。贷款期限从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责任编辑:DF385)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 相关文章推荐七:房地产调控政策再升级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 根据通知,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http://www.cdwz8.com 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户籍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其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新政还调整了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北京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说明房地产政策管控依然比较严厉,尤其是结合公积金贷款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对收紧的政策内容。这既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大思路,也符合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内容。 “北京当前政策的亮点在于,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和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类似做法,也值得全国其它城市学习和借鉴。”严跃进表示。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积金贷款将实行 认房又认贷 政策,与商业贷款认定标准保持一致。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规则也将发生改变,将与公积金缴存年限挂钩。 北京公积金新政将于9月17日正式实施。所谓的 认房又认贷 也就是说,既要看名下是否无房,也要看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通知》规定,借款申请人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如果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在首付比例方面,《通知》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此次调整的焦点还包括: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鼓励户籍在北京市城六区的借款申请人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等。 根据《通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户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120万元基础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的,但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对于户籍不在城六区的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符合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新政将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最高可贷120万元。北京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更改了判定“二套房”的规矩,变成与商贷一样的“认房又认贷”;同时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将根据房屋性质而不同,普宅35%、二套非普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