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6月30日圆满完成了2012--2013公积金年度的结息工作。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为5796个缴存单位、33万余名职工结转公积金存款利息10,520万元,比去年增长885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利息已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