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感谢公积金贷款为我们解决了住房问题。”海口市环卫局白水塘生活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符玲高兴地告诉记者,她和老公刚刚从省公积金局贷款9万元,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这样小两口就可以从父母家中搬出来了。符玲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得益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下发的一则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为所有环卫和市政管养职工全部缴交住房公积金。 受惠主体:环卫工+市政管养职工 受益者涉及面广 符玲是海南省今年着力改善环卫职工公积金待遇的第一批受益者,全省还有约1.5万她的同行们,也将陆续于近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缴交和贷款的待遇。这都得益于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切实保障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福利待遇的意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为所有环卫和市政管养职工全部缴交住房公积金。 “他们是最需要住房保障的中低收入群体。”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介绍,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海南省绝大部分环卫工人尚未缴存公积金。没有缴存公积金,就不能享受公积金相关政策优惠。因此通知要求,环卫等公益性岗位职工及其所在单位要建立公积金制度。 监督措施:跟进检查督促缴交 不缴欠缴要处罚 通知强调,将做好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实现公益性岗位职工全员缴存公积金。加强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公积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省公积金局将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公益性岗位职工投诉单位公积金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环卫及市政管养职工公积金合法权益。对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且拒绝纠正其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欠缴、少缴职工公积金的单位,将责令其足额补缴。 据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