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商品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预交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一年内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销售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3、契税完税证。 三、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住房座落在农村,且一方在农村未就业的需要提供:(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土地使用证);(4)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建房证明; (二)、住房座落在城镇需要提供:(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明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原房屋所有权政(土地使用证);(4)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出具的建房证明。 四、购买自住公有住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房改部门批准出售的公有住房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3.房管部门出具的出售公有住房分户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五、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集资建房的批文; 3.单位分房方案(包括建房地址、小区名称、户型、楼号、单位、户号、面积、单价、总价等)、交款收据; 六、职工在焦作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夫妻一方在外地工作,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对方单位工作证明;
3.对方个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个人账户证明; 七、职工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偿还,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户籍证明(夫妻双方共同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双方结婚证明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2.借款合同; 3.由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对账单。 八、职工退休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九、职工被宣告死亡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如果身份证已注销需要提供户籍证明;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要提供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以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3.职工死亡证明。 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3.原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失业证; 3.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二、职工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支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口迁移证明或国外永久居住证明; 3.原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支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调动手续(调出与调入双方商调函、外地市任职文件)或入学证明(入学通知书、学生证); 3.原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四、遇到突发事件(本突发事件专指本人和直系亲属所发生事件如重大疾病、火灾等)造成家庭困难,公积金支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支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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