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住房公积金查询,临汾公积金,临汾公积金中心
临汾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是由国家建设部统一监督管理的,统一按照国务院2002年3月24日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执行。山西省和临汾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都是依照《条例》规定执行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开设银行账户,有的城市职工持有的是银行卡,有的持有的是银行存折,卡与折性质相同。持卡的目的只是方便职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并不能随意提取。临汾市使用的是缴存手册,由各缴存单位统一登记。另外为增加缴存透明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网络查询
关于提取问题。《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然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符合条件的方予提取。并不是年年交年年取。我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就是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因而它具有很强的特定性和互助性,如果每个缴存职工不管是不是购房用途都将自己的公积金提走,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筹集就没有保证,“住有所居”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临汾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查询须知:
1、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益,从即日起,我网站仅开通身份证号查询一种方式。
2、住房公积金缴存查询结果为上月末数据。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业务前台查询结果为准。
3、身份证号没有录入或不正确的缴存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录入或变更申请:一是由本人执身份证到各业务办理网点申请;二是由本人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统一进行申请。
自动语音查询电话:(24小时服务) 人工服务查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直属市政府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鼓楼东大街扁担巷小区12号楼
邮政编码:041000
电话:0357-
传真:0357-
网址:http://71689.cn/lfgjj02/index.php
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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