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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积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2018

2018年公积提取新 政策 , 住房 公积金 提取条件新 政策 2018 2017年以来政府在公积金 贷款 上,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新政有哪些特点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
2018年公积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2018
   2017年以来政府在公积金贷款上,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新政有哪些特点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为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一样,所以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也不一样。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有的城市连续缴存满1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任何贷款都对收入有要求,公积金贷款也一样。若想顺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借款人收入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一般来说,银行借款人的收入要求是月供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一半,如果超过了,就算收入不达标,申请公积金贷款就会被银行拒绝。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因此,在买房贷款时,缴纳有公积金的职工,首先考虑的就是采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具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在买房贷款前要连续足额缴纳一定的期限。借款人应持相关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对符合贷款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正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予受理,同时完成面谈面签等事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不齐全、不正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并说明理由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查审批,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特殊情况,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受委托贷款金融机构应于借款人办妥担保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且贷款资金须按用途划付给售房人、房屋征收人、修建施工企业(个人)或交易双方约定的第三方银行账户。在实际生活中,公积金异地贷款比较常见。异地贷款,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还要看公积金缴存地和买房所在地是否签署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
 
在调整每月还贷额方面,也可以全程网络办理。借款人如需调整每月还款额、提前结清贷款、变更还款账户,无需任何材料,直接在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再不用前往银行柜台。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只需输入新的每月还款额进行灵活调整。借款人变更还款账户时,只需输入本人在放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卡账号即可。
 
为什么提取公积金这么难?
很多人关心这个政策,是面临这样的情况:家里明明没什么贷款,每个月单位工资扣缴了那么大几百公积金,账户里慢慢累积了好几万,却没法提取出来,于是感叹,这个公积金政策不合理!
公积金政策因何而来——当初设立住房公积金,是作为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所以,针对性很强,不是购房,装修,大病,退休,是无法获取的,最主要是那部分钱,你只占50%,或许更少,不满足条件,是不会让你用的。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现有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本人离休、退休的;
3、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本人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提取);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包括已有住房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本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本人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本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怎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通过以后怎么拿到钱?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什么是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公积金领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
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出境定居: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职后该如何提取公积金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对于住房公积金如果想要贷款买房的话,一定要连续缴纳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贷款购房。希望以上的建议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今日起,单身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就近选择在市内112个建设银行网点的智慧终端设备上办理。
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只需携带本人建行公积金联名卡或具有公积金支取结算功能的建行储蓄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手机,即可在建设银行智慧终端办理。目前,成都公积金中心正在对接其他公积金联名卡合作银行,争取在更多银行网点智慧终端上线公积金业务。
延伸阅读: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成办发〔2017〕26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化建设情况,经研究,现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资料进行简化,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将原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承诺书、单身声明、授权书整合为《成部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见附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见附件2,由职工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填写,无需工作单位签章确认。
二、调整再交易住房购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将购再交易住房提取业务申请材料中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取消“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三、调整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贷款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贷款发放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的,通过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后,以后年度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住房贷(借)款合同。
四、调整离职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职工办理离职提取业务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的,无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五、调整封存账户职工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已注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经职工本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已离职,即可办理销户支取。
六、调整重大疾病提取业务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中取消“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依据本条规定,最近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出现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又作出五项补充规定。
一是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二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是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是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是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且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按上述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按上述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申请提取公积金,不用再留存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的复印件,而只需提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获得的消息。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昨天下午,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接起电话,第一次做起了客服,咨询电话是公积金缴存人孙女士打来的,她想在天津买套房,不知如何申请提取缴存在她北京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对照着提前准备好的28个贷款问题和32个提取问题,王宪在电话里向孙女士解释。   北京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曾经很难打进,是不少市民的共同感受。为改进服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客服热线统一到12329并实行了外包。如今,12329每天拨进的咨询电话平均达9000个到12000个,接通率达到了90%。   按照住建部提出的要求,公积金贷款支取要更加便民,打破地区限制,支持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2016年前十个月,北京公积金缴存人因为异地购房而申请的支取就达6万多笔,多数都是在北京周边地区购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除个别城市外,公积金支持异地贷款买房。   2016年6月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在海淀、西城和丰台管理部试点,缴存人因购房原因申请提取名下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唯一需要留存的只有身份证复印件。“经过测算,仅这一项便民措施一年就可以节约约2000万张A4纸。”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这项试点政策将在全市各管理网点推行。   公积金中心也正在研究简化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提取的手续。未来家庭购买二手房,配偶申请提取其名下公积金时,将不再需要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
  公积金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申请提取公积金,不用再留存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书的复印件,而只需提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获得的消息。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昨天下午,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接起电话,第一次做起了客服,咨询电话是公积金缴存人孙女士打来的,她想在天津买套房,不知如何申请提取缴存在她北京公积金账户上的钱。对照着提前准备好的28个贷款问题和32个提取问题,王宪在电话里向孙女士解释。   北京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曾经很难打进,是不少市民的共同感受。为改进服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客服热线统一到12329并实行了外包。如今,12329每天拨进的咨询电话平均达9000个到12000个,接通率达到了90%。   按照住建部提出的要求,公积金贷款支取要更加便民,打破地区限制,支持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2016年前十个月,北京公积金缴存人因为异地购房而申请的支取就达6万多笔,多数都是在北京周边地区购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除个别城市外,公积金支持异地贷款买房。   2016年6月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在海淀、西城和丰台管理部试点,缴存人因购房原因申请提取名下公积金的,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唯一需要留存的只有身份证复印件。“经过测算,仅这一项便民措施一年就可以节约约2000万张A4纸。”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这项试点政策将在全市各管理网点推行。   公积金中心也正在研究简化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提取的手续。未来家庭购买二手房,配偶申请提取其名下公积金时,将不再需要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
  公积金可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一、取消提取申请单。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
  二、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操作指南详见中心网站。
  三、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到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设区城市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继建行联手11家开发商租房,推出租房贷、以及首宗全自持宅地出炉后,深圳市支持租赁市场发展又进一步。
11月1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将上调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65%,此前为50%。
以每个月交2000元住房公积金为例,办理租房提取年度可提取15600元。
公积金中心表示,住房是民生问题,关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本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上调是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发展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惠民举措。
租房提取涉及职工人数较多,公积金提取额度上调能让更多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受益,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深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据了解,深圳公积金有13种提取情形,租房提取最多人办理。这是因为,一是提取条件宽松,深圳无房就能办;二是提取方式简单,微信办理分分钟搞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又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让不少百姓很闹心。
  不过,这样的状况马上就会有所改善。2015年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放宽条件不意味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司司长张其光表示,目前,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过严,要求租金必须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达30%;提取要件繁杂,要求职工提供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导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困难,影响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新规定旨在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提取条件简化,不再需要提供发票、税票
  此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
  此前,各地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了很多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租赁税票和家庭收入证明。在现实市场租赁交易中,为了节省费用,多数租赁合同都是私下签约,没有备案,不可能提供发票、税票。这意味着原有规定在规范提取行为的同时,无形中抬高了普通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门槛。
  此次《通知》提出,无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
  “我们还会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网上业务,通过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来提高审批效率。”张其光介绍,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对骗提套取的职工,将取消一定时限内提取或申请贷款资格
  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一直是完善公积金制度的重点。此次《通知》出台,在放宽条件、方便职工的同时,也将加强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根据《通知》,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其光说,《通知》下发后,各设区城市将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从这两方面为您具体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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