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8万天津人有信用档案 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系统 摘自——《城市快报》 738万天津人有了自己的“信用档案”。昨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了本市征信体系建设的最新统计情况,住房公积金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今后,个人信用报告将作为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材料,信用不良者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征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受理企业贷款申请时,需查询企业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截至2007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已为天津738万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其中有信贷记录的138万人,贷款余额636.8亿元。全市金融机构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网点已全部开通用户查询,月均查询量达到6万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