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放心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据人民日报报道,除青海以外,开办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还有四川宜宾、湖南湘潭等地。 长久以来,由于用途有限、提取难度较大,多地住房公积金账户结余较多,大笔金额处于闲置状态。数据显示,2011-2012年,全国公积金年结余约四五千亿。尝试探索新思路,在可控范围内适当地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未尝不可。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伴随着医疗成本越来越高,医药费用支出日渐成为家庭的一项大额开支。倘若不幸患上大病,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巨额医药费更是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下,再谈贷款买房,想必也不太现实。由此面临的情况是,一方面,职工没有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打算,另一方面,急需一笔资金治病救命。此时,如果住房公积金中心再一味墨守成规,死死掐住职工本人账户公积金账户,不让职工提取账户余额,未免有点不近人情。 在求生需求大于住房需求时,住房公积金中心适时开办大病提取业务,发挥公积金的救济作用,也是一件惠民利民的人性化举措。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严格审查申办资格和条件,避免人性化举措被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毕竟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功能还是用于职工购买和翻建住房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