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2020年可办理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018年5月,西宁市下发《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分别出售城东区丽康瑞居、文峰庭翠、和盛园,城中区百韵华居、瑞华小区、瑞康小区、蔚蓝小区,城北区青唐小镇、瑞景河畔小区、和泰居小区内约6000套房源。其中签约付款方面提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调研,经与住房保障部门、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司等多方协调,决定扩大普惠范围,正式开办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取范围为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条件的购房职工,可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需要申请人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账号,购房人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期限以《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合同》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此外,要注意的是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需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