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张蕾蕾)为满足广大市民对普通住房的扩大性消费需求,解决职工因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而造成的购房款筹集困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五大商业银行,为职工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今年以来,已有 160余户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解决了购房和改善了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职工个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要的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两种贷款的总称。在开办组合贷款业务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有着各自的操作规范,贷款种类相对单一,借款人只能二者选其一。开办组合贷款后,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只要提出办理组合贷款的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便会直接将贷款人的申请材料送达相关受托商业银行,待受托银行审核通过,贷款人便可以直接到受托银行办理商业银行的房贷手续。贷款人在最大限度地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同时,又解决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相对降低购房成本。 该人士认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实现了政策性贷款与商业性贷款的优势互补,扩展了职工购房的资金筹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发展。自 2005年我市开办组合贷款业务以来,已累计受理组合贷款 600多户,放贷金额(公积金贷款部分)已达 9000余万元;同时,按照目前受托银行办理组合贷款时商业性住房贷款 5万元的最低贷款标准,仅今年 1月以来,保守估算已有近 1000万元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