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州网讯 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2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从9月1日起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具体调整内容分以下五项: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8万调整为24万元。这是我市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来第六次调高贷款最高限额。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90㎡以下的小户型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优先满足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 三、取消对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次贷款最高额度的80%)的限制。对于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四、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但在外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只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本市职工同等的政策优惠。 五、实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提前还清商业性贷款的前提下,可转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条件。 据悉,此次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系统性放松调整,在国内还算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