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 摘自——“办公厅”2008-01-14 09:14 近日,湖州市根据《湖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定387户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对象,贴息总额364157元,户均贴息940.97元,实行贴息政策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湖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凡符合家庭成员为三口及以下贷款购房面积低于 湖州市自2007年10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试点工作,经过借款人本人申报、中心初审、联合审核小组复审和社会公示,确定了387户贴息对象,其中92.76%的贴息户,贴息金额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最高2500元。贴息对象中95%为非公企业职工。其中农民工50户,占贴息总户数的12.92%;经济适用房申购对象69户,占17.83%;失业人员52户,占1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