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铜川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居留身份。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第一套房支付所购住房房价款的30%,第二套房支付所购住房房价款的50%。 4、能够提供购房的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低押或提供有效的质押。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1、借款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借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收件、签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并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4、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办理借款担保手续; 5、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发放借款。 贷款范围 凡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住房、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期间未发生断缴、缓缴现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市辖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团体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