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渝府发[1999]11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外地在渝单位,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已经1999年3月1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渝府发[1999]11号)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外地在渝单位,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已经1999年3月1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