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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保用药目录,山东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025-01-20 11:27:35

1. 山东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温馨提示】以下为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①自购药品费;②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③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④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⑤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⑥流引产;⑦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⑧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⑨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⑩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2017新农合报销比例

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2. 山东医疗报销药品目录

根据相关文件,对于慢性病报销最高可报销95%,但只针对神经病患者。最低可报销80%,比如说慢性病毒性肝炎、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等,而对于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骨髓、心脏、肾等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等慢性病都能报销90%。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慢性病报销是有限额的,如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最高限额为7200元,而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等最高限额为4200元。

3. 山东医保报销药品目录查询

生物制剂属于可报销目录内,可报销。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有两种方法解决:

1.医生提出申请,医院走自购药流程进药给患者使用。

2.医生提出申请转向医保办,医保办可以指定药店购买用针后在医院报销。

4.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从2021年2月1日开始,我国27个省、市、自治区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性疾病费用)跨省结算的试运行。门诊费用跨省结算依托于国家结算系统,因此我们只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办理异地住院就医备案手续,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也会同步开通,之后在异地门诊发生的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直接结算,不需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了。而且对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今后住院看病和门诊看病同样纳入统筹账户报销,的确帮助患者省下不少真金白银。

2.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正式实施

从2021年3月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国家通过跟药商谈判,药品降价达50.64%,并且这次有119种药品新纳入医保目录。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的城市有哪些?

其实在2020年底已经有12个省市是试点城市,这次又新增了15个省市,共27个省市作为试点。

试点省市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海南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新疆(四川、贵州、西藏只有部分统筹地区)。

2021年异地就医医保报销3个新变化

1.明确住院起付标准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底线不低于200元。

2.调整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按照省本级医保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备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的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京津地区纳入省本级医保定点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除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各支付段均降低10个百分点;在“京津沪广深”的一、二级医保定点、或在“京津沪广深”之外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均不降低住院报销比例。

3.调整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再来说一下异地就医备案问题,因为各地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政策不同,建议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要查询是否需要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点击下方导航栏中“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选择需要查询的省份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或者可以选择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对于已经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即可,不需要在另外备案了。

5. 山东省药品医保目录查询

医保卡可以异地买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 山东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查询

山东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

7. 山东省医保药品目录下载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普通病房床位费

  2、门(急)诊简易床位费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1、监护病房费(CCU、ICU)

  2、层流病房床位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取暖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电炉费、微波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等;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药引子费、中药材加工费、尸体存放费;

  4、膳食费、营养费;

  5、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会诊医务人员的差旅费、病历工本费。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特约上门服务费、请专家诊治费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及生理缺陷的检查治疗的医药费用以及个人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费用。

  (1)治疗粉刺,雀斑,痤疮疤痕,色素沉着,黑斑;

  (2)口吃,打鼾;

  (3)兔唇,鞍鼻;

  (4)对眼,斜视矫治,单眼皮改双眼皮;

  (5)脱病,穿耳,平疣,腋臭;

  (6)护肤,面膜,倒膜;

  (7)冷烫睫毛,纹眉,纹眼线,洗眉,修眉,祛黑头,脱毛,植发,染发;

  (8)洁牙,牙列不齐矫治,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全口义齿、局部义齿),种植牙,色斑牙治疗,镇牙;

  (9)验光配眼镜,装配假眼,假发,假肢,助听器;

  (10)助行器,各种治疗鞋;

  (11)各种家用治疗仪器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预防、保健项目

  (1)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出境体检等费用;

  (2)各类预防的费用。包括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疾病普查普治、社会调查、疾病跟踪、随访的各种费用。

  4、各种非治疗性咨询、鉴定费用

  (1)心理咨询(精神病医疗咨询除外)费、营养咨询费、婚育咨询费、性咨询费、健康咨询费;

  (2)气功费、食疗费、体疗费、各种保健按摩费;

  (3)中风预测、健康预测、疾病预测等各种预测资;

  (4)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药治费;

  (5)司法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劳动医疗鉴定费用。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超高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立体定向放射装置(χ—刀、γ—刀)(治疗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疾病)。

  2、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1)磁疗胸罩、磁疗裤、磁疗褥、磁疗背心、磁疗鞋、磁疗项链等;

  (2)降压手表、药枕、药垫等;

  (3)各种牵引带、拐杖等;

  (4)皮钢背心,腰围、提睾带等;

  (5)胃托、护膝带、钢头颈等。

  (6)肾托、子宫托、阴囊托、人工肛袋。

  3、本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

  5、戒烟、戒毒治疗,各种教学科研和临床验证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检查、治疗费用,避孕药器及用具费用。

  2、为各类会议提供医疗服务的医药费。

  3、用于环境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的药品费用。

  4、不属于《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走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限于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治疗)、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血管支架(安装以上进口人工器官按国产相似类型人工器官的最高价结算)。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超过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微波刀治疗、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在符合转诊条件下,采用网络远程会诊费用。

  (四)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一定价格以上的其他使用特殊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可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应同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8. 山东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最新

山东省市医保门規十一月一日起,115种药品医保将不报销。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2021年调出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将115种省增补药品调出医保范围,不再报销。

9. 山东省最新医保目录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二)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6)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中药饮片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非手术疗法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比例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7)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大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70%。

(8)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除《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形项目外,统一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分段原则,参合人员在16周岁(含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报销比例20%;低于16周岁、高于60周岁(含60周岁)的,报销比例30%。

(9)参合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剖宫产统一实行定额补偿,自然分娩补偿500元,剖宫产补偿1000元。

(10)参合人员在同一参合周期、同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首次扣除起付线,再次住院起扣除起付线的50%。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门诊、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20万元。

(三)大病报销

国家确定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8000元以下部分报销17%,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3%,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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