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社保关系不转移,辞职后社保关系不转移了
1. 辞职后社保关系不转移了
员工离职,不需要退社保,进行社保转移就可以。
劳动者自行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
1、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转移社保,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离职证明、社保卡和《参保缴费凭证》,而《参保缴费凭证》则需要到原本参保的社保局或者部分街道社保办事处进行打印。
2、劳动者拿着以上资料到目前缴费的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3、在新参保的社保局收到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和参保资金到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确实关乎生育、养老、工伤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在离职后如何处理好社保问题是每个劳动者应该了解。同时,劳动者知道和清楚如何转移社保,那么社保缴纳则不再成为选择就业的限制条件,也能更好地保障属于自己的劳动权益。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注意事项
1、已领取退休金的社保不能再转
目前能随职工转移的只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无论是国家还是省的文件均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前期准备:查询社保有无欠费
目前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前,都要求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职工最好在平时就应注意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离职后发现欠缴再去催缴的麻烦。
3、社保关系转移没有“有效期”
多年前在外地工作时买的社保,如果不转过来,会否过了有效期?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
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2. 离职后社保关系不转怎么办
可以转出。一般来说,从原公司离职之后,该公司就停止帮你缴费,个人的社保账户就暂时处于停缴状态(可在社保网站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状态)。当你进入新公司后,只要报上社保卡账号就可以,实在不行的话,只带上身份证也行,公司会帮你缴费。 社保同省转移如果原公司和新公司所在城市都不是户口所在地现在就没有必要做社保转移,回头等稳定下来了分别把原公司的社保和新公司的社保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即可。社保停缴了,你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还是在自己账户里,不过是被冻结而已(按利率计息),企业缴纳的部分进了统筹了。 要补充的是,一般社保的转移是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的,如果非户口所在地,一般不接受社保转入。 社保跨省转移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或社保转入地开同意接收函,持转入地的同意接收函及相关的证件到转入地打印社保明细,并办理转出手续。如果具体要办理,建议到转入地开具同意接收函再详细问问需要的材料(因为各地的标准会有些差异)。 现在一般只有转入地为户口所在地才会同意转入,因为这涉及以后的退休金发放。个人缴纳的社保进入个人账户,可以全部转移,但是单位缴纳的社保是进入统筹账户的,有些地方规定可以转移一部分到转入地统筹账户,各地方标准不同。
3. 辞职后社保没有转移会怎样
原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不办理社保转移会导致该离职员工不能再继续缴纳社保。辞职后原公司应及时办理停保和减员,并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钱不能取出,只能够进行转移。社保转移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人员减少表3、养老保险手册4、身份证复印件5、保险转移单6、缴费凭证7、新单位劳动合同拿着以上材料去新公司所在社保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社会保险经办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社保转移程序: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4. 辞职后社保可以不转移吗
离职手续一定要办,因为离职手续涉及到原单位的利益关系。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没有办理社保的转移,这样就不能通过新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没有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那么就无法转移社保。劳动者与单位协商解决,但单位不给予办理的,那么可以反映到劳动局处理。离职后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
1、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
2、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
3、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扩展资料参保人进行社保转移的跨制度转移只需要做两件事:1、在原参保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在社保卡上录入参保缴费的信息。2、保缴费信息。而在全省的规程出台前,省内各地的规程中还多出了开具接收函、联系资金流转及核实等步骤。3、建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管理平台后,参保人员在全国跨省和跨市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业务转移接续,可实现网上办理和相关资料电子化传送,并与部级转移接续平台无缝连接。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省内异地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和接续可缩短15个工作日。
5. 辞职后社保关系不转移了吗
辞职了,将社保转移为个人的,由个人缴纳,再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 养老保险缴费: 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将按照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缴费: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6. 辞职后社保关系怎么转移
工作调动的,五险一金是可以跟着一起转移的。凭用人单位离职证明,到社保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离职后不办理社保转移
换工作后没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之前的社保不会清空。社保可累计年限的。所以你可以让新单位继续给你缴纳社保。具体转移首先如下:
拿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交到新单位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一、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然后新公司办理社保增员,次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
二、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三、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缴纳社保的时间比较晚,或者因为工作的原因,中间隔了很长时间都没有缴费的,不在同一个城市缴纳的人。可以选择趸缴,一次性缴清中间的差额,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只差一两年就满15年的话,建议自己继续缴纳,直到满15年,再领取养老保险金。这样相比之下,比较划算。
8. 辞职后社保关系不转移了怎么办
看到这个问题,可以从离职者本人这个角度,也还可以从企业的角度来出发。我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第一、从企业角度来这个问题:
一是全国各地企业申报社会保险都需要按月申报缴费,先申报增减变动情况,并提供合同或离职证明。像你说的员工离职忘记停保,只会造成公司白白给离职员工多缴纳了社会保险的情况。也就是说人家离职都走了,还继续给人家缴纳保险呢。
二是对于员工离职当月底前任职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当月减员,次月生效,当月的社保费仍需缴纳,次月起不再生成社保应征帐。按照相关规定,凡是用人单位自身人事管理上的疏忽,未及时对已辞退、辞职、离职员工办理停保减员的,造成误缴多缴社保费的,是不会再给予办理社保退费。只能企业自己承担或者企业与离职者交涉协商,让离职者出公司多缴纳的那一部分的金额,但是我估计基本上都不会达成协商吧。
第三、从员工角度来说,
作为离职员工来说,你根本不需要退保,只需要转保就可以了。员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应该由原单位来交付的,而如果中间间隔的一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应该由离职者本人来交付。
间隔一个月,对你的社保和公积金没有什么影响。当然,如果你自身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扩展资料辞职后,原单位的社保和公积金应该:
一、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
二、失业保险转到街属劳动保障部门,办完就失业证;
三、生育、工伤保险:不能转,自动作废。
四、住房公积金转移:单位职工调出的,应当自职工调出之日起的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调出)登记:
9. 离职后社保不转移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