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转作风、谋发展、强服务、惠民生”的目标要求,乌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深入调研、认真梳理问题的基础上,从贷款和提取两方面简化和减少了相关办事流程和办理要件,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贷款方面,对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贷款职工及房屋抵押人,不再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未婚证明。对于购买二手房贷款的办理,如果贷款职工同意按购房契税完税票据上的完税价作为核定贷款额度的依据,可免除评估环节,减少了评估费用;如贷款职工有异议也可以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中心按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来确定贷款额度。取消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这一程序,简化为出具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即可。此外,主动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联系,将办理贷款涉及该中心的表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领取,连同贷款所需表格一并发放。 提取方面,办理年度提取还贷及提取公积金一次性还清贷款业务的,取消了申请人到单位加盖财务印鉴和公章的环节,申请人可直接到中心办理;对于办理既提取又贷款业务的,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购房合同第1、3、4页和合同书中开发商与购房人的签字页、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取消了要购房合同复印件全本的手续。 另据了解,今年1至3月,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0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851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1亿元。截至2014年3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8.36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96亿元,共为15090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22.9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