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办理? 调整个人缴存比例或单位缴存比例,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程序如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二)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比例时使用)到开户银行办理调整,公积金承办网点经办柜员核对后调整单位及职工月汇缴额。 公积金查询提示 办理降低比例需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缴存比例一般应确定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特殊情况下需采取多种缴存比例的,不能超过三种。单位如需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后单位的缴存比例不能超过三种。 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范围内(5%-20%)调整缴存比例,并且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的才能申请调整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个人+单位)设最高限额,每年的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在每年8月份(汇缴期为7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无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其他月份调整的,必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才能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一)填写好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时使用)并送公积金中心审核。 (二)单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申请表》(调整基数时使用)到开户银行办理调整,公积金承办网点经办柜员核对后调整单位及职工月汇缴额。 (三)单位调整缴存额手续办完后即可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查询提示 需调整缴存基数的单位应当汇缴到调整月份的上一个月,且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的才能申请调整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个人+单位)设最高限额,每年的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