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月缴存上下限确定,最高为1506元,最低为60元。与去年相比,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提高了104元,但下限不变,仍为60元。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设定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南宁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0201元。按规定,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2550元。结合此工资基数,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计算,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506元,合计为3012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缴存的上限每月提高了近百元,但下限并无变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去年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今年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0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下限各为60元,合计不低于120元。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中直、区直等驻南宁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及缴存上、下限,可参照相关政策执行;企业总部不在南宁市但在南宁市有分支机构的,可参照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城市的相关政策执行。此外,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公布的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但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职工讨论通过,报管理中心审批。单位经济效益好转或规定期限届满后,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比例。 据悉,今年1至6月,全市新增归集公积金约22.73亿元(包含六县六区和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人数约有50万人左右。今年,南宁市将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措施,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同时争取县政府增加公助资金,提高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上林、隆安两个县财政供养人员的缴存比例从去年的8%提高到12%,武鸣县从10%提高到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