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共有公积金缴存单位3.7万家,公积金缴存职工176万人。根据政策规定和惯例,每年都从7月1日起开展全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完成。今年调整工作力度大、核准严,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调基数让职工更好地安居乐业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一项常规工作了。我们接到市公积金中心的文件以后,会迅速将详细情况跟领导进行汇报、解释政策,然后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将每个职工的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告知职工。”位于高新区的博思堂地产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7月份已经全部完成了公积金基数调整,最低基数标准从1370元提高到了2170元,对于企业来说,最低基数的提高虽然增加了一些成本。但是,安居才能乐业,只有员工齐心协力,安心工作,企业才会更好更快的发展。所以我们每一次都在第一时间将政策上通下达,做好告知工作,并且按照规定完成好调整。”博思堂是一家房地产营销服务企业,他们十分重视员工团队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公积金缴存政策,将其作为留人、用人的重要手段,得到了员工的认可。 目前,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公积金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今年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调整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15400元;最低不得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苏州市区为2170元。如果职工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基数调整如果按照最高基数和最高比例来测算,调整后,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每月将提高432元; 若按最低基数测算,则每月可增加192元。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确保在职职工安居乐业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每个缴存单位每年必须要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情况来调整下一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部分城市公积金的最高和最低缴存额差距比较大,引起社会的质疑。对此,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本着公平、和谐的理念,坚持“控高保低”原则,今年又进一步将缴存下限标准进行了抬高,有效地保障了弱势群体和低收入职工的权益。 今年公积金最低基数调整与往年有区别,以往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作为基数。而今年,市公积金中心新规定了以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作为标准,实现了与社保的对接,使社会保障的“五险一金”最低基数协调同步。此外,在以往的操作中,个别单位会按职工的基本工资核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把职工的奖金、加班费等排除在外,有的甚至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各单位应当严格按职工本人上年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开展缴存基数调整。对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行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统一作调整,确保调整到位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