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公积金提取
苏州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公积 金 提取 ● 办理 流程 职工 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 住房 公积金实时划转至 职工 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办理要件 提取类型 完全和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苏州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公积金提取
●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办理要件
提取类型 完全和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低保特困(边缘) 患重病
提
取
要
件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须提供与患病者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友
情
提
示 1、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2、办理销户提取。 1、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2、个人公积金账户仍在缴存的,一年可提两次,不保留余额。 1、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官移植五种重大疾病的可办理提取手续;
2、在患病治疗期间,以上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二次。
城区服务大厅、高新区服务大厅及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在城区服务大厅和高新区服务大厅办理。
原则上需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证明与提取职工的关系(仅限配偶或直系亲属),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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