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近七成单位未缴住房公积金 将面临强制执行
昨日,西安市政府召开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会,给150多个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负责人上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薛华锋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住房公积金已令39万职工受益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薛华锋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7032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增加到101.34万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9.96亿元,已有39万多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 “与全国先进城市相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还不广。”薛华锋表示,目前全市共有法人单位4万多户,除去农村中的村委会、村办学校、农村中的乡镇企业外,应建应缴的单位应在2万多户,而目前建立公积金的单位只有7032户,差距很大。 薛华锋分析,造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存贷比还较低、大量的公积金沉淀在银行不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不深入,还存在认识误区。 有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一法律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理解不深,总以为公积金是软指标,能拖一天算一天;一些企业领导层担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加支出,加大成本,有的企业甚至误认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把钱交给了政府”;有的单位认为单位小、人员少,办起来麻烦,使用手续复杂,这些都是认识上的误区。 薛华锋称,住房公积金本息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不是交给政府;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手续很简单,使用很方便;越是单位小、人员少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单位和个人更有利,例如要买房,建立住房公积金之后,每人就能借贷最多30万元,没有公积金和有公积金在贷款时的差别,“就好像一个在井里取水,另一个是在海里取水”。 单位逾期不缴将面临强制执行 昨日,西安市副市长岳华峰在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会上表示,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每个用工单位法定的义务,每个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尽快普及到每一位员工,这是一项法律规定,必须履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罗水洲则表示,今后,对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将进行必要的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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