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贷款额度2019,2019年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公积金贷款可申请额度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 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提取时间改为24个月 据崔永胜介绍,此次调整的具体政策包括: 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取消原来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取内容,调整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延长了申请提取时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原来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12个月内申请提取,调整为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24个月内申请提取。 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职工及配偶在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获批准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取消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的要件。 开展个人住房家庭组合贷款 提高了贷款购房提取额度。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还贷本息额度,调整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上年度或以前年度已还款且未进行过提取的,提取总额合计不超过累计还贷本息额度。 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家庭组合贷款业务。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允许以购房人本人家庭为主体,购房人家庭为借款人,直系亲属为共同借款人的形式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缩短贷款审批时间。贷款审批时间由原来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调整为7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贷款获批6个月内可申请首付 记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提取首付款这一项,可以详细说一下吗? 崔永胜:按照要求,针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初期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我们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在职工及配偶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获批准6个月内,且本年度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租房可全额提取当年的租金 记者:放宽租房提取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在惠及职工公租房问题上有什么便利吗? 崔永胜:首先在租公有住房方面,取消了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取条件。那么对于这部分职工,统一都按照租住公有住房的提取条件执行。对他们的家庭月工资收入不再进行限制,而且可以全额提取当年的租金。尽可能的帮助职工解决资金困难,缓解生活压力。其次对租住商品住房方面,取消了需要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无房证明。通过与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上备案查询平台联网,就不需要职工去房地部门打印无房证明了,在中心就可以查询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房产信息情况,为职工提取节省办理时间。 组合贷款年限按年龄最小定 记者:家庭组合贷款业务具体政策是怎样执行的? 陆晓刚:根据吉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要求,为拓宽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领域,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解决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中心已经开展了家庭组合贷款业务,也就是允许主借款人与其父(母)或者与其子(女)(只限在直系亲属之间)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并且互用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偿还房贷。对于家庭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可以按年龄最小者的贷款时间确定。 再购房最低首付下调至40% 记者: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拥有一套尚未结清贷款的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怎样执行的呢? 陆晓刚:根据吉林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一套商业贷款的住房尚未结清,有还款能力且无严重逾期的情况,想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经中心核实后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下调至40%。 相关阅读 网上查询 长春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cczfgjj.gov.cn/grlogin.jhtml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查询步骤: 1、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10位账号,默认密码为1234。 2、网络查询可查询账户余额及自2008年6月30日至今的个人缴存明细,查询结果为周数据,每周更新一次。 长春市公积金查询常见问题解答 长春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长春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http://www.cdwz8.com 查询职工个人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由单位经办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和被查询职工身份证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 698 号 电话:88943401 南关分中心:亚泰大街和三道街交汇,亚泰大街2423号;电话: 89573206 绿园分中心:(原一汽分中心):锦程大街与文光路交汇一汽文化宫西侧白楼,锦程大街1275号; 电话:85786559 经开分中心:(原南湖分中心):赛德广场旁吉林银行2楼,南湖大路1817号; 电话:84619329 高新分中心:盛世大街(南四环)与芳草街交汇,芳草街1177号。 电话: 89216988 联名卡查询 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发卡银行各网点自助机具上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查询流程: (一)ATM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缴存人将联名卡插入ATM设备,输入密码后点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或“公积金贷款余额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 (二)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打印功能。 具体查询方法:点击“缴费业务”,插入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或“公积金贷款明细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 (三)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和下载。 手机银行(WAP)可向缴存人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的查询。缴存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注:以上查询流程仅供参考,若跟银行内的查询方式有差异,以银行的查询方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