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庆阳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基本医保政策规定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简称“三个目录”)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约定报销。 大病保险政策规定 1.全省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以上的部分作为补偿基数,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2021庆阳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2021庆阳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 庆阳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庆阳市社保中心。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40号 联系方式: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