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九江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2021九江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二、不能报销的范围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致伤进行治疗的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致伤进行治疗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就诊治疗的 6、各种健康体检、入学体检的 7、近视眼矫正术的 8、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9、各种有价疫苗及接种费 10、治疗先天性残疾的 11、按规定其他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2021九江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88%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按8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按82%报销。 二、《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5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0%报销。 注.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职工医保10万/年,居民医保10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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