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须知 注意事项:提取手续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每周五上午(8:00-12:00) 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房(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建房,大修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购买自住住房在商业银行贷款办理年度提取的 4、租住自住住房的无房户且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支取人遇到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 7、离退休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调离本市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12、出国、出境定居 1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社保查询】网为您带来更多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相关的资讯和知识,敬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