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工作思维理念,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面,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服务管理工作,为非公有制企业留住人才。 市政府于2011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为开启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大门提供了政策保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非公企业的沟通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信息与经营管理现状,认真做好日常动态化管理,准确及时地登记造册并进行分类指导服务。对已上市、拟准备上市的上规模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定期回访制度,便于其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情况等。对小型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并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其为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采取低门槛进入政策,把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设为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减少非公有制企业用人成本,采用灵活宽松的进出政策,当非公有制企业效益不好时,通过职代会表决可提出书面缓缴报告,待单位效益好转时再进行补缴、续存住房公积金。 截至目前,已有90余家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账户,为5000余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些单位正在咨询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