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三类:一类是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支出时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使用提取);二类是缴存人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而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销户提取);三类是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提取(以下简称其它提取)。 (一)使用提取 缴存人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支出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结息余额。如本人帐户余额尚不足时,凭结婚证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上年度部分或全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3、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其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三)其它提取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提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