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叫停了公积金二次贷款,更将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作为广州客一向青睐的清远,广州公积金贷款收紧是否会影响清远房市?广清两地公积金是否可以互贷?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已叫停公积金二次贷款 清远在地理位置上靠近广州,广州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对清远有影响?据了解,目前在清远暂时不可以用异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 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今年出台新规,宣布从今年起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作出限制性规定: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而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早在2010年,清远市已经叫停了公积金二次贷款。按照当时的要求,清远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无论还清与否,一律暂停办理用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而在清远市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干部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套住房首付六成 可贷额度为账户余额6倍 去年8月,清远市出台了《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对于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可贷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 该负责人解释,根据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即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行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中明确收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因此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均属于现行国家政策中住房限购对象。 同时,经测算,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平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约为8.3万元,工资收入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普遍较高,因此,将可贷额度拟定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比较适宜,符合对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