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手续,此项业务目前仅限于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二手房按揭暂不受理。 1、贷款结清通知单;(申请有效期限为贷款结清之日起一个月内) 2、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款凭据); 3、出具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全额发票;若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合同副本、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 4、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宁夏区内户籍)等有效居住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如系单身须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6、夫妻双方到建行东城支行(新华街金凤凰电影院西侧)开具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7、宁煤职工还须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两份。 备注:提交资料前,请核实其他证件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