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关政策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 2.按不低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最低比例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亲属; 7.“二手房”贷款,申请人须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8.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相关信贷政策法规【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婚姻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发票; (5)《商品房购销合同》;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购买二手房须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婚姻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房屋转让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 (6)《土地使用证》; (7)《契证》;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须提供的资料: (1)规划、土管、建设部门批准文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大修住房须提供房屋鉴定部门出具鉴定书;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4.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未婚人员须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离婚后未再婚,须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明;购房在离婚前的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 (3)丧偶后未再婚,须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时间在丧偶之前的,申请人须提供产权公证书;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借款人应注意的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已设立抵押权的房地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逾期付息或逾期还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罚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