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因工作变动、考研等,调出阜阳行政区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以上未能再就业的; (七)因重大疾病纳入医保大病统筹或未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并且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职工个人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具办人员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本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持提《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单位或个人帐号及其他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审核; (三)中心审核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四)职工到财务科将支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购房单位帐户或职工个人帐户。 3、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需提供个人提取申请、所在单位证明及以下相关手续: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时提交:购房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票据或提供契税发票及《房屋所有权证》;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关建设、房产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部门出具的受理单、契税发票、地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 (五)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出境定居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及还款证明。 (九)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薄、结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十)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注销死亡职工户口薄;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十一)、调出阜阳行政区或考取脱产研究生的,提供调动行政介绍信、录取通知书、户籍迁出证明等相关手续; (十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以上未能再就业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两年以上下岗证或失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