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进一步明确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广元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购买、自建、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双边职工(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边职工(夫妻一方或单身职工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市县区标准一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原则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具有偿还能力且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职工,可将贷款期限延至退休后1-5年。 三、楼盘项目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备案在要求主体封顶同时,开发企业及其相关企业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限购政策 房屋套数的认定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套数为准(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三套房及以上禁止贷款。 五、首付政策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 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50%。 六、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利率4.0%;贷款期限5年以上利率4.5%。二套房在首套房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七、再次贷款 已贷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结清贷款后重新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贷款但支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重新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异地贷款 (一)异地贷款范围 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本省内其他城市购自住住房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省内其他城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市辖区以外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我市购房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二)异地贷款金额、期限、利率、首付、限购、流程 比照本地贷款相关政策执行。 (三)异地贷款抵押 异地贷款必须提供广元行政辖区范围内两证齐全的抵押物作抵押;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广元购房时还需其所在单位或广元的一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担保。 九、贷后换房 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选择换房,只能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需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需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先把原贷款结清,可不间隔一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需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换房证明。 (二)不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不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提供另外的足值抵押物,先办理抵押物变更手续,并需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换房证明。 十、部分转贷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商业银行贷款,但需提供足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物评估 申请现房抵押贷款的职工,其抵押物办证时间超过一年的,都必须进行评估确认抵押物价值。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评估机构实行统一招标管理。经中心统一招标2014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评估机构确定为以下三家,四川广源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川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四川寅洋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二、贷款职工收入确定 贷款职工的收入以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为准,对于出具的证明中收入明显偏高的,可要求贷款职工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三、合伙购房贷款 对于合伙(不是夫妻)购房,只能以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以本房作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