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近几年,广州市、杭州市等城市已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到50万元,上海市通过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大修贷款,使借款人的实际最高额超过50万元。 2007年6月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据了解,从2003年至今,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直是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