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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保如何退保,南宁社保最新政策

2026-01-05 10:07:55

1. 南宁社保最新政策

广西社保现在交60%15年后领911元。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数×1%。

假设退休时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5000元,退休年龄是60岁,在不考虑每年工资上涨及个人养老金账户利息等因素下:

如果选择按照60%的档次缴纳15年养老保险,那么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得知,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为5000×60%×8%×12×15÷139+5000×(1+0.6)÷2×15×1%=911元。

2. 南宁市社保政策

1.南宁五险一金中的社保缴纳基数 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03.8元,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1711.4元/月。 对参保单位

2.南宁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缴纳基数

自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2%。

3. 南宁市社保补贴政策

没有具体标准要以个人情况确定。

养老金计算方法:

1、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4. 南宁市 社保局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放假日除外。

5. 南宁社保最新政策文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确定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其中缴费基数

  上限为——15769.5元/月

  下限为——2955.1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153.9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6. 南宁市社保缴费标准

南宁市社保档次分为:60%,70%,80%,90%,100%,五档。

7. 南宁社保优惠政策

被保险人需为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8. 南宁市养老保险政策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9. 南宁社保最新政策咨询电话

南宁社保卡查询不到参保信息的原因一般包括:

1.社保卡制卡进度未完成,一般来说,社保卡制卡流程为数据提交、银行卡户、制卡、配送社保卡、领取卡,若是信息数据采集时出现错误或者银行开户失败等情况出现,那么是无法查询到社保卡信息的;

2.社保未联网,比如在A地区缴纳的社保,若是在B地区的社保系统中查询的话是查不到的,只能在A地区的社保系统中查询;

3.选错社保,我国的基本社保并非只有职工社保,还有城乡居民社保等,若是想查询职工社保,但是错选成城乡居民社保,那么也是查询不到的;

4.社保系统延迟,部分地区的社保系统并非随时更新,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查询到;

5.单1位未缴纳社保。

10. 广西南宁市区社保局

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精神,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1月28日正式挂牌,并正式启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印章,(原印章“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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