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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人员社保卡,港澳人员社保卡怎么办理
1. 港澳人员社保卡怎么办理
1、参保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2、携带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3、缴纳医保费用:
(1)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办一办”——“居民缴社保费”缴纳医保费用。
(如该公众号各模块功能名称等有相关调整请以实际情况为主)
(2)前往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农村合作信用社、桂林银行各网点缴纳医保费用。
2. 港人社保卡怎么办理流程
对于在深圳工作的香港人,一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深圳社保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分局或管理站)征收窗口办理参保缴费。需要提供材料包括《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深圳市社会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盖公章)。
市社保局特别提醒: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境外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人员在深圳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深圳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以其他方式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参保,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3. 港澳人员社保卡怎么办理手续
港澳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
4. 港澳人员社保卡怎么办理的
外地有居住证者办理个人社保缴纳的方式是: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2、如果是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或续交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上海市需要居住证才能办理医保卡,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2.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3.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办理材料:
单位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单位职工花名册、户口簿或身份证;
个人申领:申请者本人的有效户口簿或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单位申领:
(1)单位向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申领表并组织员工填写;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人领取卡片;
(3)单位领取人领取市民卡并发放到职工。
2、个人申领:
(1)申领者提交上述办理材料并填写申领表;
(2)工作人员将表内信息录入系统,将卡片制成并通知申领者领取卡片;
(3)申领者持身份证等材料到市民卡服务网点领取卡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购买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购买,另一种是通过单位购买,如果是自己购买,那么就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上海必须要居住证才能够办理社保卡。
5. 港澳人士办理社保卡
需要的。因为十八岁还属于未成年。所以办理业务都需要家长陪同。
1.带着社保卡,父母一方身份证。
2.出生证明,户口本。
3.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办理即可。
拓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
2019年下半年开始,人社部明确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和进入考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当地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为报考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2.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可享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业务办理、自助查询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还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服务,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与金融支付业务的协同办理。
6. 港人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出境前应先办理报停社保,其后凭香港身份证,通行证,原内地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合并
港香港和大陆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各自独立的,
带香港身份证,社保卡,和消户口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为所雇佣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若干具体问题
如果将来你在香港了,应当参加企业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你在内地就业,和用人单位签合同的时候,单位应该为你缴纳相应费用
7. 香港人怎么办理社保卡
香港宝宝内地办居住证和的少儿医保流程
港籍儿童可以先办理居住证,用居住证来办理少儿医保。以下是办理港籍宝宝的居住证和少儿医保的详细攻略,希望可以帮助到妈妈们。
居住证
准备材料:香港生纸、回乡证(有效期内的港澳通行证)、办理居住证的照片回执、监护人的房产证、监护人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都需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宝宝可以不需要去现场办理,监护人一方必须到现在。
办理地点:所在区域的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
办理步骤:现场拿号,选择邮寄方式,一般两个星期可以办理好。
居住证有效期:五年,五年后续签。
2、少儿医保
准备材料:宝宝居住证、回乡证
办理地点:房产证所在的街道办、社保局窗口、官网均可办理
办理方式:带着照相回执,带上相关证件到银行办理实体社保卡
少儿医保卡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号至11月30号在网上缴纳下一年的保费。
费用:150-350元不等
8. 港澳居民社保卡
办理方式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办理
窗口办理∶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
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
2.以个人身份办理
窗口办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前往注册登记地办税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前往居住地办税服务大厅。
线上办理∶窗口办理缴费登记后,可选择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办理签订三方协议、调整缴费基数、清缴社保费、变更联系方式和查询缴费信息等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线上办理∶所在地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线上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前往所在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窗口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2.以个人身份办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适用于在我省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适用于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或社保卡)原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9. 港澳通行证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 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 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 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 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
10. 港籍办理社保卡
10月26日,人社部发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将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对在内地(大陆)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规定港澳台居民适用险种的范围与享受待遇的条件和办法与内地(大陆)居民保持一致。
暂行办法指出,为了维护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台湾居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其首先明确了适用人员范围,第一类是就业人员,包括在内地(大陆)正规就业及灵活就业的人员;第二类是非就业人员,包括在内地(大陆)居住但未就业的人员及在校大学生等。
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法聘雇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个体工商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业时已经达到内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同时,暂行办法中,关于经办程序、发放社保卡、社保待遇的享受、财政补助、社保的跨省转移、离开内地(大陆)社会保险关系处理等都体现了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如会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港澳台居民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社保卡;如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内地(大陆)就业或者居住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条件的,依法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医保报销等社会保险待遇等等。
此外,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和诉求,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暂行办法》规定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暂行办法强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港澳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港澳台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