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创新 推动归集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开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北京市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铁路系统的大力支持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行政法规制定、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创新贷款品种、防风险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截止到2006年4月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48,162个,建立人数357.77万人,按照经北京市统计局确认的统计口径计算,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达93%,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60.09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440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0,855笔,金额597.46亿元。中心能够取得以上成绩,最根本的是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坚持贯彻《条例》,通过不断的规范业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取得的。 一、积极贯彻《条例》,完善规章制度 1999年国务院《条例》出台后,管理中心按照《条例》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归集、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力度,2002年《条例》重新修订后,管理中心以北京地方行政规章为重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了各项业务的规范和健康发展。2005年12月30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正式实施。为配合北京地方规章的实施,出台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和《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干规定》和三个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深化了《条例》精神,完善了归集、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的相关政策,标志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服务措施 (一)归集方面 加强业务数据整合能力,完善信息系统,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数据集中管理,定期对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为缴存单位开发单位版,提高了工作效率;陆续开通了住房公积金网站、住房公积金特服电话96155,职工通过网站和电话可以及时了解、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推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实现了个人银行卡与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功能合一;实现支取直接划入职工银行储蓄账户的功能,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利益;设立集中封存库,方便了调往外地、企业破产、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缴存职工的支取和转移业务的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通过完善贷款操作流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集中办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程序,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标准化水平,科学简化贷款流程。为了减轻借款人负担,2004年7月开始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费用标准,借款人平均负担的担保服务费平均降幅达到37%,抵押物评估费平均降幅达到49%;依据北京市居民住宅售价较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目前最高贷款额度设定为40万元,对于个人信用等级较高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还可以上浮30%或15%,有力的支持了借款人的购房。 三、创新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发挥制度优势 (一)成立贷款中心,在贷款管理方式上实现突破 2006年3月7日成立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贷款中心的成立进一步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贷款审批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在10个工作日内银行放款完成,个人到中心办理贷款由原来的3次减少为2次;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操作流程,增强了对贷款风险的防控能力。同时,加强对远郊区县贷款的指导;降低了管理成本和管理费用,实现了贷款的规模化运作,提高了贷款业务的标准化水平,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进一步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满足缴存职工需要,不断完善贷款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有效支持个人住房消费,2002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政策性贴息。政策性贴息的开展,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范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截止到2006年4月底,管理中心已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8,562笔,累计支持商贷36.57亿元,累计贴息额度23.97亿元;与承德市、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推出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部分铁路职工异地贷款的困难,为全国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实行自由还款业务,体现公积金人性化特点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由还款业务。自由还款具有借款人还款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可以自由设定每月的还款金额,可以通过呼叫中心电话委托的方式调整每月还款额等优点,给借款人带来了多种理财选择。自由还款方式作为一种先进还款方式,提高了还款的自由度,受到广大借款人的欢迎,截止到2006年4月底,已有46,099户家庭采用自由还款方式,贷款金额达到117.04亿元。 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 (一)通过各类媒体宣传 管理中心利用各种媒体,常年坚持进行政策宣传工作,举办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与电视台合作,在《今日话题》等热点栏目进行住房公积金建立范围的专题宣传;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与职工开展互动,解答政策咨询,受理职工投诉,截止到2006年4月底,住房公积金网站浏览人数达174.74万人次,回复职工留言17,243条,起到了窗口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程度。 (二)通过日常工作,加强一线的直接宣传 管理中心全体职工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开展宣传,积极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每年定期召开缴存单位培训和交流会,宣传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并印发了《百姓百问住房公积金》等宣传材料。及时将缴存单位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汇总,调整相关政策,更好的为缴存职工服务。 五、严格行政执法,维护职工权益 与市法制办配合,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违法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重点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005年当年受理职工投诉610件,涉及职工199,968人,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1.23亿元。截止到2005年底,管理中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1,377件,完成1,214件,涉及职工20余万人,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1.35亿元,较好的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六、加强各部门沟通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归集工作效率 管理中心多年来与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每年了解全市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确定应建住房公积金人数,摸清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数及人数。确立年度归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查找薄弱环节,分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工作。 (二)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强化日常资金管理 按照《条例》规定,通过加强与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的合作,及时沟通存在问题,对经办银行进行奖励和考核,鼓励经办银行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入卡等相关工作。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城市相比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中心将在北京市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铁路系统的大力支持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吸取和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开拓创新、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开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积极为首都构建和谐社会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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