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25万 摘自——《十堰晚报》 昨天上午,十堰市长陈天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十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将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市民。会议原则同意《十堰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议还研究了十堰市第三届优秀人才申报、评审和人员确定等问题。 贷款对象覆盖更广 现行的《十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连续二年以上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修订的《办法》将放宽贷款对象覆盖面: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年限放宽 据了解由于我市房价稳中有升,一般家庭购买一套 保险办理由“必须”到“自愿” 现行的《办法》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房产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 新修订的《办法》将在财产保险上体现“自愿”原则: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房产作抵押的,抵押财产保险实行自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