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网

当前位置: 公积金网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购房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上海早已实施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这意味着,子女们可以提前“借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解燃眉之急。该报道称,目前职工的公积金向直系亲属“开放”在广东省内还是首次。

  “事实上,职工购房可提取有关直系亲属公积金的政策,上海早已实施。”针对广东省出台的这一公积金新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业务人员昨天表示,上海从1991年建立公积金制度开始,就一直实行直系亲属家庭成员之间可以互助提取公积金政策,职工在购房和还贷时均可提取配偶和同户直系血亲的公积金余额。

  据了解,根据本市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以及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Tag标签:
------分隔线----------------------------

"职工购房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上海早已实施"相关信息

"职工购房可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 上海早已实施"图文资讯:
武汉住房公积金查询_武汉个人公积金查询_武汉公积金查询
武汉住房公积金
资阳公积金查询_资阳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_资阳住房公积金查询
资阳公积金查询
遂宁住房公积金查询_遂宁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_遂宁公积金查询
遂宁住房公积金

更多“住房公积金查询”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