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扩大到直系亲属执行期至今年12月31日 水母网2月25日讯: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3日,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放宽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以缓解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资金支付压力,更好地满足群众购房需要。据悉,这一新政执行期到今年12月31日。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申请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放宽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为: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包括在农村建房或购买小产权房),购房人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直系亲属指购房人的父母、子女)。 温馨提示:如何办理 提取申请人除按原规定提供相关资料(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和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配偶关系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子女关系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提取申请人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出具的与购房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时,上述两种情况都必须由提取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而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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