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市民不用再等到每年的5、6月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了,可随时到该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此外,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业务发展五年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13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望调整到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
3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服务大厅内看到,一些职工正在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市民陈先生对记者说,自己是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还贷业务的,原来都要到了5、6月份集中办理,那时由于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过于集中,往往速度很慢。“现在感觉好多了,服务窗口增多了,效率提高了,也可以随时过来办理业务了,挺方便的。”陈先生说。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陈主任介绍,随着新服务大楼的启用,服务窗口增加到26个,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变更、支取等业务实现“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三家有资质能力的担保公司及工、农、中、建4家专业银行网点全部入住。并将原定于每年5、6月份集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日期改为随时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用户一年之内可在任意时间前来支取,但仅限一次。“职工可在正常工作日到服务大厅随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如有疑问也可随时到大厅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陈主任说。 据了解,到2013年,济宁将初步建成适应实际的住房公积金高效运作、科学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其中,社会覆盖率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达到75%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有目前的30万元调整到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将有25年调整为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