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网

当前位置: 公积金网 > 住房公积金 >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8日发布《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明确自201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0年月平均工资。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从去年度的1498元调整为163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从去年度的2568元调整为2806元。

    《通知》明确,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201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0年度相同。《通知》还规定,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5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Tag标签:
------分隔线----------------------------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相关信息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月起调整"图文资讯:
宜宾公积金查询_宜宾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_宜宾住房公积金查询
宜宾公积金查询
南昌住房公积金查询_南昌个人公积金查询_南昌公积金查询
南昌住房公积金
亳州住房公积金查询_亳州个人公积金查询_亳州公积金查询
亳州住房公积金

更多“住房公积金查询”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