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钦州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钦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规范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结算管理,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2018年12月1日起,我市在原34种(类)门诊特定病种的基础上,增加6种病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范围,即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 新增病种具体如下 (一)门诊指定病种 1.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 2.肺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3.心脏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 (二)门诊特殊病种 1.慢性心功能不全 2.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期) 3.慢性肾小球肾炎 2021钦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2021钦州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 钦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缴费基数 钦州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统一为 :3346.5元。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钦州市社保中心。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77-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