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衡阳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医保缴费年限(累计)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15年。 衡阳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612.88元
二、衡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衡阳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三、衡阳医疗保险缴费额度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2.88×8%=289.03元;个人3612.88×2%=55.86元。 四、衡阳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居民医保参保 1.在校的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2.户口在农村常年随父母在本统筹区就学的中小学生、入托幼儿; 3.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子女(含出生婴儿); 4.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5.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市辖区被征土地第一年龄段(年龄在16周岁以下,不含16周岁)和第四年龄段(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6.60周岁以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 职工医保参保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衡阳市社保中心。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 地址:芙蓉路18 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长湖街20号 电话:0734- 珠晖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湘江东路110号 电话:0734- 雁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沿江南路国香巷内 电话:0734- 石鼓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62号 电话:0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