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生育津贴基数
2018北京生育津贴基数为2017年北京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最低基数为2017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467元的60%,即3387元/月。 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 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照单位基数计算。 2018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怎么领)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或引(流)产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单位办理此事项。 2018北京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或奖励假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申领待遇的类型不同,应填报表格版式不同,详见注意事项,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 2、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新版《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8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时间 孩子出生后次次月即可向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手续,每月的5号-20号进行办理。 2018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一、提交材料 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 登录社保网上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分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引、流产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二、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三、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2018北京生育津贴多少钱(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分娩当月单位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产假98天)。 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128(晚育产假再多30天); 如果你是难产(剖腹产),那么就再加15天; 如果你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再加15天; 部分地区会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300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案例: 假如北京市产假天数为128天,而201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月平均工资为8467元。假设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顺产一个宝宝。 生育津贴1=8467÷30×128=36125.87元(社保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2=1533÷30×128=6540.8元(单位支付) 总生育津贴=36125.87+6540.8=42666.67元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北京市社保中心。 官方机构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lsb.bjhd.gov.cn/zxfw/fwdt/shbx/201801/t_1476649.html http://lbj.bjft.gov.cn/detail.asp?id=5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