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按对应享受产假的天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停发工资。
【株洲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参保单位生育保险专干在参保职工法定产假结束时,填报《株洲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手续。 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1、女方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准备生二胎无须办理独生子女证) 2、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株洲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株洲市社保中心。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电话:0733- 传真:0733- |